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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油轮获得法院给与的临时保护
2019-04-17 11:32:22

据悉,陷入财务困境的韩国船公司东亚油轮(Dong-A)申请法院破产後,首尔破产法院已向其提供了临时保护。

公司不得出售或处置任何资产,而公司的债权人在临时保护期内不得扣押公司的任何资产。目前,该公司的恢复计划正在规划中。

由於来自国家支持的银行,韩国产业银行(KDB)和韩国进出口银行(KEXIM)的“强大压力”,Dong-A上周表示不得不走破破产保护路线。 据悉,该公司的汽车运输公司未能再融资,迫使其寻求法院保护。

Dong-A成立於1968年,当时拥有17艘船队,由两艘散货船,四艘集装箱船,八艘油轮和三艘汽车运输船组成,是亚洲航运界的知名品牌。它的法院破产申请引起了许多人的惊讶,近年来一直处於盈利状态。

(来源:物流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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