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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转让!中海重工不再持有南通象屿股权
2019-06-05 09:43:44

5月27日,中海重工集团有限公司(00651HK)发布公告称,公司於5月24日接获由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据此法院已下令中海重工转让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以偿付结欠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贷款。

据航运界网了解,如皋市富港建设有限公司於2017年9月对南通华凯重工提起诉讼,因其拖欠偿还贷款金人民币4100万元及所有相关利息。华凯重工是中海重工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据此,中海重工及中海重工(深圳)有限公司都被列为被告。索偿於2017年12月通过法院直接调解解决,南通华凯须於2018年12月31日前按四期分期付款的形式向富港工程偿还4100万元。

由於南通华凯未能根据调解书结算未偿还金额,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判定:中海重工(深圳)以代价人民币5299.39万元向富港工程转让其在南通象屿持有的21.23%股权,以清偿尚未偿总额人民币5299.39万元;中海重工(深圳)以代价约人民币692.6万元向南通通宝船舶有限公司转让其在南通象屿持有的2.77%的股权,以清偿欠付南通通宝尚未偿还总额人民币692.6万元。

据悉,股权转让强制执行後,中海重工将不再持有南通象屿的任何股权。旗下还有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公司一家全资控股的专注於船舶制造的公司。

南通象屿於2016年年底成立,是明德重工宣布破产两年後,由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中海重工(深圳)有限公司和南通通宝船舶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三家公司分别持股36%、24%和30%,其馀10%由信托基金持有。

中海重工(深圳)及南通华凯皆为中海重工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执行裁定书发出前,中海重工(深圳)持有南通象屿24%股权。相关24%股权是由中海重工以人民币48,000,000元认购所得。

中海重工表示,强制转让产生的利润,将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来源:航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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